安裝風機的基礎,消音和防震裝置,應符合風機廠設備技術文件的要求,已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。
一、風機(Draught Fan)的搬運和吊裝應符合風機廠的下列要求:
1、整體安裝風機時,搬運和吊裝用的繩索,不得捆縛在轉子、機殼或軸承蓋的吊環(huán)上。
2、現(xiàn)場組裝風機時 ,繩索的捆縛不得損傷機件表面。
二、風機的潤滑、油冷卻(cooling)和密封系統(tǒng)的管路等受壓部分均應作壓力試驗。當風機廠設備(shèbèi)技術文件無規(guī)定(guī dìng)時,水壓(特指:壓強)試驗的壓力應為工作壓力的1。25~1.5倍,氣壓試驗的壓力應為工作壓力的1.05倍。
三、風機廠提示:風機的進風管、排風管、閥件、調節(jié)裝置等,均應有單獨支撐(sustain),各管路與風機連接時法蘭面應對中貼平,不得強制連接,機殼不應承受外加荷載,以防機殼變形。
四、風機連接的管路需要切割或焊接時,不應使機殼發(fā)生變形,一般宜在管路與機殼脫開后進行。風機的橫向中心線以進出口管道中心為準,縱向中心線以傳動軸為準,其偏差不得大于±5mm。
五、風機廠提醒:風機的標高以傳動軸為基準點,其偏差不得大于±10mm,水平度為0.2mm/m,風機的兩個三角皮帶輪端面的平行度為0.5mm,其中心線偏差不得大于±1mm。鍋爐風機的型號和傳動方式有多種,除大型無支架的鼓風機外,安裝要求基本一致。